004 房东,就是这么豪横-《美利坚1850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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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地理老师说:这叫雨热充足,交通发达;是块养人的沃土。

    但世界上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地方。河南镇这气候,它就盛产农家散养、野生走地(鸡)美洲大蠊。美洲大蠊嘛,吃货老广家里都有。一脚一个踩不死,神一般的存在。

    本地原生大蟑螂,也就算了。史蒂夫大好男儿不怕蟑螂。

    但春末夏初之际,河南镇周边的旷土沃野上,嗡嗡嗡乱飞的大蚊子,不知该以几个军团计。叮到身上,一口一个包。尤其爱叮细皮嫩肉的。这让史蒂夫直呼:

    我姐受不了!

    脸上被叮成红斑狼疮模样,影响颜值是一回事。史蒂夫这地主家少爷的美好生活,还没开启欺男霸女功能呢!这万一要是一口登革热叮下去,早早见了马克思,岂不是冤哉?

    穷人靠变异,富人靠科技嘛。

    于是,这些天,仿唐帷帽,就成了史蒂夫逛街溜达的必备神装。

    就像射手必须出破晓一样!

    “妈,爸爸去哪了?”跨进大白别墅,史蒂夫摘下帷帽嚷嚷着问道。

    “他去酒馆了。”

    安娜放下手里的活,抱起儿子左贴贴右贴贴一番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大街酒馆。

    小镇首富卡尔·麦克斯是大街酒馆的常客。尽管大麦克斯自己并没有酗酒的陋习,只是偶尔隔三差五喝一回。但架不住他经常过来帮老兄弟付钱。所以,这里的酒客对大麦克斯都很熟悉。

    所谓的酒馆,其实就是街边的普通木屋。两张圆桌,一条墙台,就把酒馆挤满了。连个吧台都没有。更别指望有什么调酒师耍花活了。

    老板亨利兼了酒保,落夜之后还会是清洁工,一人打包全场。卖的酒,也只有零星几种。主要是来自肯塔基的波本酒,一些不知产地的朗姆酒,质量参差不齐。反正来这喝酒的人,多数是用酒馆的大锅烩,对付掉晚上这顿。再顺口喝一杯。

    大麦克斯今天不是来付账的。

    也不是来收账的。

    他今天的喝法有点特别:卡尔先生把每一种酒都来了一小杯,连酒馆老板自酿的酒都没放过。

    “亨利,你这是什么酒?太淡了!”

    酒馆老板的自酿酒,大麦克斯是第一次喝。

    老板头也没抬,头顶地中海还有点反光:“没经过蒸馏,当然淡。”

    “蒸馏?”

    亨利抬起头,以一种‘我拥有知识’的骄傲,鼻孔朝天道:“是的,蒸馏是制造烈酒必须的工序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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