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看着眼前的副主编。 他甚至怀疑对方是敌台派来的,专门给他们使绊子的。 这些年。 传统电视台的效益一直不是很好,很多地方台都在图谋转型。 受到了新媒体之类的冲击。 许多地方台都会使用一些「震惊」之类的标题,以获取流量。 这其实是无奈之举。 若是沿用以往的方法,他们根本吸引不到流量。 那些网友们…… 只会彻底倒向那些自媒体。 而且。 他们也在不断尝试开展专题报道,制定了流量获取的kpi。 让他没想到的是…… 下面这群人,居然把想法打到了秦牧身上。 的确。 最近秦牧的风头是有点盛。 随着起诉全网的一万五千人大案,秦牧在晋城已经是人尽皆知了。 就连那个在法庭上睡觉的老头…… 都获得了不小的名气。 这个时候去开设直播,绝对可以赚的盆满钵满。 做一期秦牧的相关报导,其实也无可厚非。 但…… 至少得征求秦牧本人的同意啊。 那么多血淋淋的例子摆放在前。 这么肆无忌惮的侵权,和作死没有什么区别。 「我……我我……我是真的不敢啊……」 这个副主编低着头,仍然在辩解着。 表示她们不敢直接采访秦牧。 更多的…… 其实是担心秦牧拒绝。 一旦秦牧拒绝,也就代表他们这个专题报道白费了。 她左右权衡之下。 索性干脆不找秦牧了,选择一些无关紧要的,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报道。 「你不敢?你不敢找秦牧,就敢让整个电视台承担风险?」 台长闻言,紧紧盯着她。 脸色愈发严厉。 副主编咽了咽口水,不敢再狡辩。 只能假装鹌鹑。 低着头不再说话。 而台长冷冷望着她,足足十余秒后。 才冷静了下来。 深吸了一口气,沉声道∶「当务之急,道歉,澄清吧。」 面对秦牧。 他果断选择了低头,不想把事情扩大。 换做其他人…… 他们台此时有许多补救的措施,比如说事后补偿,进行协商等等。 可这一次…… 他们面对的人是秦牧,秦牧也不可能和他们妥协。 说句不好听的。 以秦牧目前暴光的资产来看,还真看不上他们协商的那些钱。 「台长,我觉得……没必要吧?」 正在此时。 旁边一直没说话的主编站了出来,皱眉说道:「咱们台只是发布了一篇文章,文章里虽说附带了采访视频和内容,曝光了部分隐私,但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事情往公益上靠拢啊。」 「就说……这档节目,是我们台最新打造的普法栏目,主要是宣传遵纪守法,让广大市民知道这些法律知识。」 台长听后,突然愣了一下。 公益节目两个字…… 让他瞬间明白了过来。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,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举办的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。 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,划分为两种类别∶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。 而他们电视台…… 分属于二类公益。 这两类公益的最大区别,就是第一类是国家直属,财政全权供给拨付,人员完全委派。 二类则是小规模自负盈亏,财政差额供给拨付,人员自由招募。 但不管如何。 他们电视台具备一个性质,那就是公益性质! 所制作的节目,都可以和公益挂钩。 而按照《民法典》。 在两种情况下,可以不经过本人的允许而使用他人的肖像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 一是为实施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 二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,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。 比如说。 法院的每次庭审直播,有许多庭审直播都未曾打码。 这对尚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嫌疑人而言…… 必然构成了侵权。 但这属于新闻报道,职能直播,即便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,也可以将其播放出来。 「你是说……利用公益性质,回复秦牧?「 台长想了想,忍不住问道。 主编点了点头∶「我们用这个理由,他绝对没有任何办法,我们台也没必要公开道歉。」 台长听到这里。 忽然陷入了沉默之中,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操作的可能性。 事实上。 电视台制作的各类采访,很多时候没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便在电视上播出了。 但…… 大部分普通人,都会以上电视了为荣。 知道自己上电视了,高兴都来不及。 可他们这次面对的是秦牧。 秦牧知道后,直接一个电话,要求他们删除并且道歉。 而作为电视台的台长。 他深知道歉的影响有多大,对他们电视台的形象将造成极大的损害。 这是无形中的损失! 所以。 能不道歉,他尽量不道歉。 「大家……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。」 半晌后。 他抬起头,看着会议室里的其他人。 众人面面相觑。 一番犹豫后。 纷纷发言,说出了自己的看法。 「我觉得,得罪秦牧的风险太大了,以前的那些被告……可能也都是这么想的。」 「其他行业都已经被秦牧祸害过了,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吧?」 「这个方法看似很靠谱,但有没有一种可能,秦牧早就考虑到这一点了,却依旧要求我们台道歉?」 「要不咱们问下法务吧?」 「……「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。 大多数人选择了认怂,表示不建议和秦牧硬碰硬。 还举了许多例子,认为和秦牧作对的那些人…… 刚开始都觉得可以跟秦牧在法律知识这块掰腕子。 可结果…… 却都是惨不忍睹。 对他们而言。 他们只是台里的普通员工,电视台道歉与否,形象是否受损,并不重要。 相反。 自身的安全…… 才是第一位的。 得罪了秦牧,到时候城门失火,难免殃及池鱼。 台长听着众人的吐槽,也不敢再贸然做决定了。 秦牧的恐怖…… 已经深入人心。 这虽然仅仅是侵权问题,可保不齐秦牧整出点刑事犯罪出来。 到时候他可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。 最后。 为了稳妥起见,他还是找来了法务。 询问这么做的话,电视台能不能稳赢。 结果…… 法务团队听完,当即对视了一眼。 纷纷请辞:「台长,这事我们干不了,如果是别人,可能还有机会,可对手是秦牧。」 台长闻言,皱起眉头∶「你们也都是有着十几年律师经验的团队了,以前打过那么多侵权案子,都胜诉了,这个案子有这么难吗?」 他觉得。 案子如果定为公益性质,很大机会可以胜诉。 然而…… 这几个法务却苦笑着摇了摇头:「虽说可以将报道列为公益性质,且我方也没有借此牟利,但……这档节目却是以秦牧为核心的。」 「整个内容,都是围绕秦牧展开的,却未经秦牧允许,在民法典上是不予承认的。」 「也就是说,这个采访连公益性质都谈不上。」 「若是用这个来诉讼,法院也不可能支持我们的主张。」 一番解释之后。 台长这才恍然大悟,背后惊出了一身冷汗。 狠狠瞪了眼刚才提出这个建议的主编。 好在他谨慎。 没有贸然做决定。 不然…… 真可能步了其他人的后尘。 想到这里。 他扫了眼主编和副主编两人,没好气的说道:「你们两个,在此次事件中有重大失职,先停职一段时间吧。「 说完。 重新看向其他人,安排道:「一个小时内,尽快完成删除文章、视频,以及对秦牧发布公开道歉,私人道歉的事情,务必把秦牧这个刺头安抚好。」 第(1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