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七十三章 秦牧:我不懂国外法律,但可以学啊-《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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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看着眼前的副主编。

    他甚至怀疑对方是敌台派来的,专门给他们使绊子的。

    这些年。

    传统电视台的效益一直不是很好,很多地方台都在图谋转型。

    受到了新媒体之类的冲击。

    许多地方台都会使用一些「震惊」之类的标题,以获取流量。

    这其实是无奈之举。

    若是沿用以往的方法,他们根本吸引不到流量。

    那些网友们……

    只会彻底倒向那些自媒体。

    而且。

    他们也在不断尝试开展专题报道,制定了流量获取的kpi。

    让他没想到的是……

    下面这群人,居然把想法打到了秦牧身上。

    的确。

    最近秦牧的风头是有点盛。

    随着起诉全网的一万五千人大案,秦牧在晋城已经是人尽皆知了。

    就连那个在法庭上睡觉的老头……

    都获得了不小的名气。

    这个时候去开设直播,绝对可以赚的盆满钵满。

    做一期秦牧的相关报导,其实也无可厚非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至少得征求秦牧本人的同意啊。

    那么多血淋淋的例子摆放在前。

    这么肆无忌惮的侵权,和作死没有什么区别。

    「我……我我……我是真的不敢啊……」

    这个副主编低着头,仍然在辩解着。

    表示她们不敢直接采访秦牧。

    更多的……

    其实是担心秦牧拒绝。

    一旦秦牧拒绝,也就代表他们这个专题报道白费了。

    她左右权衡之下。

    索性干脆不找秦牧了,选择一些无关紧要的,没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报道。

    「你不敢?你不敢找秦牧,就敢让整个电视台承担风险?」

    台长闻言,紧紧盯着她。

    脸色愈发严厉。

    副主编咽了咽口水,不敢再狡辩。

    只能假装鹌鹑。

    低着头不再说话。

    而台长冷冷望着她,足足十余秒后。

    才冷静了下来。

    深吸了一口气,沉声道∶「当务之急,道歉,澄清吧。」

    面对秦牧。

    他果断选择了低头,不想把事情扩大。

    换做其他人……

    他们台此时有许多补救的措施,比如说事后补偿,进行协商等等。

    可这一次……

    他们面对的人是秦牧,秦牧也不可能和他们妥协。

    说句不好听的。

    以秦牧目前暴光的资产来看,还真看不上他们协商的那些钱。

    「台长,我觉得……没必要吧?」

    正在此时。

    旁边一直没说话的主编站了出来,皱眉说道:「咱们台只是发布了一篇文章,文章里虽说附带了采访视频和内容,曝光了部分隐私,但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事情往公益上靠拢啊。」

    「就说……这档节目,是我们台最新打造的普法栏目,主要是宣传遵纪守法,让广大市民知道这些法律知识。」

    台长听后,突然愣了一下。

    公益节目两个字……

    让他瞬间明白了过来。

    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,指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举办的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。

    根据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的功能特点,划分为两种类别∶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。

    而他们电视台……

    分属于二类公益。

    这两类公益的最大区别,就是第一类是国家直属,财政全权供给拨付,人员完全委派。

    二类则是小规模自负盈亏,财政差额供给拨付,人员自由招募。

    但不管如何。

    他们电视台具备一个性质,那就是公益性质!

    所制作的节目,都可以和公益挂钩。

    而按照《民法典》。

    在两种情况下,可以不经过本人的允许而使用他人的肖像权、隐私权等权利。

    一是为实施新闻报道,不可避免地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。

    二是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,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。

    比如说。

    法院的每次庭审直播,有许多庭审直播都未曾打码。

    这对尚未剥夺政治权利的嫌疑人而言……

    必然构成了侵权。

    但这属于新闻报道,职能直播,即便不经过当事人的同意,也可以将其播放出来。

    「你是说……利用公益性质,回复秦牧?「

    台长想了想,忍不住问道。

    主编点了点头∶「我们用这个理由,他绝对没有任何办法,我们台也没必要公开道歉。」

    台长听到这里。

    忽然陷入了沉默之中,开始认真思考这个操作的可能性。

    事实上。

    电视台制作的各类采访,很多时候没经过当事人的同意便在电视上播出了。

    但……

    大部分普通人,都会以上电视了为荣。

    知道自己上电视了,高兴都来不及。

    可他们这次面对的是秦牧。

    秦牧知道后,直接一个电话,要求他们删除并且道歉。

    而作为电视台的台长。

    他深知道歉的影响有多大,对他们电视台的形象将造成极大的损害。

    这是无形中的损失!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能不道歉,他尽量不道歉。

    「大家……都说说自己的看法吧。」

    半晌后。

    他抬起头,看着会议室里的其他人。

    众人面面相觑。

    一番犹豫后。

    纷纷发言,说出了自己的看法。

    「我觉得,得罪秦牧的风险太大了,以前的那些被告……可能也都是这么想的。」

    「其他行业都已经被秦牧祸害过了,咱们就不凑这个热闹了吧?」

    「这个方法看似很靠谱,但有没有一种可能,秦牧早就考虑到这一点了,却依旧要求我们台道歉?」

    「要不咱们问下法务吧?」

    「……「

    众人你一言我一语。

    大多数人选择了认怂,表示不建议和秦牧硬碰硬。

    还举了许多例子,认为和秦牧作对的那些人……

    刚开始都觉得可以跟秦牧在法律知识这块掰腕子。

    可结果……

    却都是惨不忍睹。

    对他们而言。

    他们只是台里的普通员工,电视台道歉与否,形象是否受损,并不重要。

    相反。

    自身的安全……

    才是第一位的。

    得罪了秦牧,到时候城门失火,难免殃及池鱼。

    台长听着众人的吐槽,也不敢再贸然做决定了。

    秦牧的恐怖……

    已经深入人心。

    这虽然仅仅是侵权问题,可保不齐秦牧整出点刑事犯罪出来。

    到时候他可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。

    最后。

    为了稳妥起见,他还是找来了法务。

    询问这么做的话,电视台能不能稳赢。

    结果……

    法务团队听完,当即对视了一眼。

    纷纷请辞:「台长,这事我们干不了,如果是别人,可能还有机会,可对手是秦牧。」

    台长闻言,皱起眉头∶「你们也都是有着十几年律师经验的团队了,以前打过那么多侵权案子,都胜诉了,这个案子有这么难吗?」

    他觉得。

    案子如果定为公益性质,很大机会可以胜诉。

    然而……

    这几个法务却苦笑着摇了摇头:「虽说可以将报道列为公益性质,且我方也没有借此牟利,但……这档节目却是以秦牧为核心的。」

    「整个内容,都是围绕秦牧展开的,却未经秦牧允许,在民法典上是不予承认的。」

    「也就是说,这个采访连公益性质都谈不上。」

    「若是用这个来诉讼,法院也不可能支持我们的主张。」

    一番解释之后。

    台长这才恍然大悟,背后惊出了一身冷汗。

    狠狠瞪了眼刚才提出这个建议的主编。

    好在他谨慎。

    没有贸然做决定。

    不然……

    真可能步了其他人的后尘。

    想到这里。

    他扫了眼主编和副主编两人,没好气的说道:「你们两个,在此次事件中有重大失职,先停职一段时间吧。「

    说完。

    重新看向其他人,安排道:「一个小时内,尽快完成删除文章、视频,以及对秦牧发布公开道歉,私人道歉的事情,务必把秦牧这个刺头安抚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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